三十年教育改革发展及其启示

首页 > 教育新闻 > 新闻阅读存档/2009-02-08 / 加入收藏 / 阅读 [打印]

  3. 改革创新是教育事业发展的根本动力。改革开放30年是我国教育发展最快的30年,也是教育改革最深刻的30年,而且正是丰富而深刻的改革保障了教育事业发展宏伟目标的实现。坚持以改革促发展,坚持抓主要矛盾与矛盾的主要方面,与时俱进,不断调整和完善教育政策。例如,1985年开始的改革开放以来第一次基础教育管理体制改革,为实现普及九年义务教育的宏大目标,根据当时国情,把发展基础教育的责任交给地方,国家调动地方发展基础教育的积极性,地方同时依靠人民群众办教育。这一次的体制改革促进了我国义务教育的快速普及。2001年第二次基础教育管理体制改革,针对地区间第一次体制变革以来各地基础教育发展差距,提出以县为主。2005-2008年新形势新任务下第三次变革,则建立了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新机制,实行免费义务教育,实现义务教育政府办,并着力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

  4. 坚持渐进式的改革策略,坚持发展是第一要义,在促进教育发展的过程中逐步推进教育公平。坚持从易到难、有选择的渐进式改革路线,较好地处理了改革、发展与稳定的关系,意在减少改革的阻力和降低改革的风险,实践证明是成功的。但渐进式改革也造成新的问题不断积累,今天的改革已处于深入区。

  5. 30年来,我国坚持优先发展战略的政治承诺是明确而坚定的,但需要进一步体现在公共教育投入上。30年来,我国教育发展方面的目标基本上达到了,但是教育改革的目标还没有完全实现,其中一些方面因教育内外各方面的制约,长期未能突破。温家宝总理最近指出,教育体制亟待改革,教育水平亟待提高,教育投入亟待增加。三个“亟待”,特别讲明了推动教育改革发展的紧迫性。这也是我们目前正在研究制定中的《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所要特别关注的。

  6. 30年教育改革发展的实践表明,必须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正确处理教育中的若干重大关系,以促进教育事业的优先发展、科学发展。例如在对各级各类教育性质的认识上,要处理好公益和私益的关系,准确定位;在教育发展的目标上,要处理好数量与质量、普及与提高的关系,统筹兼顾;在教育发展的政策选择上,要处理好公平与效率的关系,既促进教育发展,又促进教育公平;在教育发展的体制机制上,要处理好政府与市场的关系,明确政府与市场作用的边界,既要避免教育公共服务的市场化,又要转变政府职能,避免政府对教育公共服务的大包大揽;在教育决策主体与程序上,要处理好中央与地方的关系,处理好集中治理与分散治理、集中决策与分散决策的关系,也要处理好政府决策与利益相关人决策的关系;在教育改革的推进策略上,要处理好点与面的关系以及改革、发展和稳定的关系,大胆进行试点,稳妥渐进推广。

  30年来我国教育事业发展最突出的成就,就是逐步走出了一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教育发展道路。我国现在仍然处于并将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面对人民群众不断增长的接受教育特别是优质教育的强烈需求与教育资源特别是优质教育资源供给严重不足之间的矛盾,必须从实际出发,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教育发展道路,坚持教育的优先发展、科学发展,既促进教育发展又促进教育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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